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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2-12-06 15:40:48 | 5137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指导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及其意义。

答:省以下财政体制是政府间财政关系制度的组成部分,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财税体制,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就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提出明确要求。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政管理体制原则,省以下财政体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近些年,各地区结合自身发展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不断丰富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践,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职能作用,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落实基层“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任务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不断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向纵深推进,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进一步理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完善,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逐步形成。但作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延伸,一些地区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存在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公平统一市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不相适应的方面,主要体现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合理、收入划分和省以下转移支付不够规范、部分地区基层财力保障较为薄弱、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有待提升等,亟需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来推动解决。

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健全规范省以下财政体制框架,合理优化基本制度安排,更好发挥财政在资源配置、财力保障、统筹调控等方面的作用,充分激发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各级财政运行稳健、保障有力、长期可持续,对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问: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答:《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省以下财政体制,促进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保障。

问: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坚持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指导意见》明确,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主要遵循三项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全面规范。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关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关乎人民根本利益。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必须一以贯之、毫不动摇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在改革中体现党的意志、贯彻党的方针。要强化全局观念、大局意识,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在省以下财政体制的制度设计上遵守统一的基本规范,与中央和地方分税制体制框架相衔接、与其他地区财政体制相协调。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激励相容。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区域的自然地理、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差异悬殊。处理好统一性和差异性的辩证关系,既要坚持统一规范的基本原则和总体框架,也要因地制宜,积极发挥各地的主观能动性,结合各地情况来谋划具体改革举措。要坚持省负总责、分级负责,尊重地方尤其是基层的自主性和首创精神,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激励与约束并重,充分调动省以下各级政府积极性,制定实施符合实际、管用有效的制度,增强财政体制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三是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财政体制改革涉及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调整,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广泛深远,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妥善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要把握好改革的节奏与力度,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推进改革,保持财政体制连贯性和政策连续性。要鼓励解放思想、探索实践,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难题,创新管理模式,发挥财政体制在改革发展中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问:《指导意见》就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提出了几方面的改革举措?

答:《指导意见》提出了五方面改革措施。一是清晰界定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合理划分省以下各级财政事权,明晰界定省以下各级财政支出责任。二是理顺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参照税种属性划分收入,规范收入分享方式,适度增强省级调控能力。三是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厘清各类转移支付功能定位,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科学分配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四是建立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机制。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推进收入划分调整,加强各类转移支付动态管理。五是规范省以下财政管理。规范各类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做实县级“三保”保障机制,推动乡财县管工作提质增效,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问:在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面,将主要采取哪些改革举措?

答:为推动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有效解决当前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合理等问题,推动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指导意见》提出了以下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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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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